计划生育假就是指男女方实行计划生育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具体来说计划生育假主要包括婚假、产假、放节育环假、取节育环假等。
1、婚假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劳动者结婚时,给予一定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双方可休假3天,年满23岁3个月的女性及男方为初婚者可享受婚假共计23天(要参照身份证、结婚证及男方单位的婚育证明)。
2、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正常产假为90天(可在产前休15天),难产增加15天(手术助产);每增加一个孩子可延期15天;晚育假增加15天;领“独子证”后增加30天。产后结扎输卵管的另增21天假。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且产后小孩未满1周岁,暂停上夜班,每4小时内给哺乳时间30分钟。
3、放节育环假和取节育环假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者,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其中,进行宫内放节育环手术的,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7日内不得安排重体力活;进行取节育环手术的,休息1天 ;对于进行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的,若妊娠期小于2个月流产休15天,若妊娠期大于2个月但少于4个月流产的休30天,大于4个月休产假4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