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管理局的文件显示,在2015年北京市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已经达到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 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通知如下: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086元。
2、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1258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960元。
4、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52元。
5、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34元。
6、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7、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比如: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17.2元、失业保险费85.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