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第五个世界肝炎日,对于肝炎,很多人都很害怕,会避而远之。但是,肝炎真的很可怕吗?对于怀孕的肝炎孕妇来说,孩子真的不能要吗?下面,我们来重点了解下妊娠合并重症肝炎怎么回事?
在我国比较多见,将近一半的慢性HBsAg携带者是由母婴传播造成的。临床表现为在急性期出现不能用妊娠反应或其他原因解释的消化系统症状,起病较慢。妊娠晚期则可使妊高症发生率增高,且容易发展为急性重型肝炎。分娩时因肝功能损害,产后出血率高。母婴传播有3种方式:宫内感染、产时传播、产后传播。患乙型肝炎或慢性无症状携带HBV的孕妇,均可能将HBV传给胎儿,造成胎儿畸形、流产、早产、死胎;也可能使新生儿窒息率及病死率明显增高,或使新生儿成为HBV携带者,部分导致慢性肝炎、肝硬化以及肝癌等。
妊娠合并甲肝病毒感染主要经粪、口途径传播,感染后可获得持久免疫力,常为自限性病程,临床上均为急性。前期症状如发热、厌油、肝区痛等一般于3周内好转。此后黄疸出现,肝肿大持续2~6周。多数病例症状较轻且无黄疸。目前尚无HAV致畸的证据,亦无宫内传播的可能性,故不必行人工流产或引产。孕晚期患甲型肝炎,新生儿出生后2周内注射丙种球蛋白,预后较好。如甲型肝炎已痊愈、病毒已清除者可以哺乳,但急性期禁止哺乳。
对于想要孩子的女性来讲,应在停药后肝功能正常时进行计划妊娠。计划妊娠前,慢性肝炎患者应行病毒载量检测,选择病毒载量量低时受孕有助于减少母婴传播。如病毒载量较高,一定要在抗病毒治疗降低病毒载量后再选择妊娠。